严惩!缙云一非访人员被行政拘留!这已不是首例
近日,县公安局依法快速查处一起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,依法行政拘留1名非访人员,有力维护了法律尊严和信访秩序。
10月份以来,我县信访人员陈某谋划去京上访,街道工作人员做了大量工作,但陈某仍一意孤行。近日,陈某出发去京,工作人员一再对其晓以利害,劝其返缙,陈某再次抗拒劝导,并在火车站大吵大闹,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。10月17日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,公安机关对陈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。
什么是信访?
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、电子邮件、传真、电话、走访等形式,向各级人民政府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建议、意见或者投诉请求,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。
信访人反映诉求时应该遵循那些要求?
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客观真实,对其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
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,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。
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,应当推选代表,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。
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,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;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,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、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,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。
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、法规,不得损害国家、社会、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,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,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、公共场所非法聚集,围堵、冲击国家机关,拦截公务车辆,或者堵塞、阻断交通的;
(二)携带危险物品、管制器具的;
(三)侮辱、殴打、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,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;
(四)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、滋事,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;
(五)煽动、串联、胁迫、以财物诱使、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;
(六)扰乱公共秩序、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。
绝不容忍非正常上访!希望大家不要知法犯法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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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缙云公安
编辑:Am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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